各实验室管理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落实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规范要求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>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5 号)和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(河财政文[2020]41号)文件精神,学校应逐级分层签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,实现学校、二级实验室管理单位、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。现将组织签订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
1.根据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实验室管理单位与学校签订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》。(详见附件1)
2.按照“统一领导,分级负责,责任到人”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模式,各实验室管理单位与本单位实验室签订二、三级《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》。(参考模板见附件2、3)
二、责任书签订方式
1.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与各实验室管理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》。
2.各实验室管理单位根据工作安排,组织本单位党政负责人与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二、三级《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》,模板仅供参考,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级责任书签订年限为一年一签,责任书的签订时间统一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请各实验室管理单位依照学校通知按时完成责任书的签订。责任书签订应落实到每个实验室责任人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,不留死角。
2.各实验室管理单位与学校签订的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》(附件1),需双面打印,责任书一式两份,一份留存教务处,另一份留存本单位。请各实验室管理单位将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(手签)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责任书,于2023年12月29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(行政办公楼东配楼205室),教务处统一汇总,请校领导签字盖章后返还各实验室管理单位。
3.各实验室管理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,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自行保存备查。请各实验室管理单位填写《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4),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2024年1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,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ncdsjk@126.com。
4.联系人:谢老师,联系电话:86158275。
附件1:安全责任书—(学校与学院、中心签订样本)
附件2:安全责任书—(学院与实验室责任人签订的参考样本)
附件3:安全责任书—(实验室责任人与实验用房负责人签订的参考样本)
附件4: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
2023年12月19日